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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看完一部日本電影『現在很想見你』,我自己先看一次,哭的稀哩嘩啦!實在是催淚聖品,適合情侶、夫妻一起觀賞,重新回想起談戀愛的感覺。




什麼叫做〝愛〞?

什麼又是〝幸福〞?



看完這部電影,這兩個問號一直在我的腦海中回蕩著...



對我來說,〝愛〞是一種執著,一但喜歡上一個人,就不會隨便放棄、任意離開,曾經有人問我:如果喜歡上的那個人,跟自己的個性不合、相處不來,這樣,還要堅持下去嗎?

到現在,我還是會給同樣一個答案:會!

所謂的個性不合、相處問題,都是自己弄出來的,我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,我會〝換個方式想〞。

譬如說:另一半喜歡亂丟東西,房間弄得亂七八糟的,對我這個有些潔癖的人來說,的確會讓人家狠抓狂,只是換個想法,如果他喜歡亂丟東西,那是不是另一半不太在意,房間一定要很整齊,所以當自己累的時候,也是可以跟著亂丟,不用急著把房間收乾淨呢?

不過,還是要兩個人有同樣的共識,才能夠協調,不然只有一個人在換想法,久了,也會有不甘願的感覺!



至於〝幸福〞,對我來說就簡單了。



只要能在心愛的人旁邊,就只是看著他,心理就會湧起一股幸福的感覺,即使是喝水,也覺得甜。對我來說,這就是一種幸福!



下班就會想要趕快回去,如果家裡有另一半在等,那是一種家的感覺。所以,對我最幸福的事:



就是心愛的人,共同創造屬於兩個人的家,有家的感覺,最幸福!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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